close
唉~ 哎ㄚㄚ~
我聽不懂、我聽不懂、我聽不懂```````
好複雜哦!簡單的一道程序,為什麼要搞那~~麼多名詞呢?
明明是白話文,聽起來怎麼像文言文。
舉例來說:
處分、契約、命令、指導有什麼不同?
1、處分:是「公權力行政」中的「法律行為」的「行政措施」中,
單方決定之「行政處分」,又分「負擔處分」、「授益處分」。
2、契約:是「公權力行政」中的「法律行為」的「行政措施」中,
雙方合意之「行政契約」,又分「和解契約」、「雙務契約」。
3、命令:是「公權力行政」中的「法律行為」的「行政立法」中,
對外之「法規命令」,又分「授權命令」、「職權命令」。對內是「行政規則」。
4、指導:是「公權力行政」中的「事實行為」的「認知表示」中,
「觀念通知」及「行政指導」。
這是我整理的筆記,字面上的文字我都看得懂,
不懂的是,它們彼此之間又互相流通,觀念要非常清楚,才能對每一個例題下判斷。
這還只是冰山一角,一個點不通,下面的就很難融會貫通,我的腦筋打結了,
真希望身邊有一個懂法學的人可以問 ~
還是在學校好,不懂的時候都找得到老師問,
不懂問到懂,在外面下課後,老師就要去趕火車,
根本沒法問,上課我又很晚到,因為離下班時間近,
有時候還會找不到位置~
不過很佩服上課的老師,
每一條法文的編號都能說出來。
另一位上作文的老師,我更是欽佩!
肚子都是墨水,出口成章,博學多聞,
從國中就很喜歡國文,加上老師精闢的講解,
覺得文字所表達的意境很細膩,
希望在老師的調教下,能寫出一篇文采豐富的文章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